中國稅務居民境外投資獲利要交稅不是新政策
東大官方昨天已發聲,境外投資獲利要交稅是存在已久的政策,今次從境外保險公司買保險獲得紅利要被征税不要過度解讀,不是只針對保險公司,潛台詞是法例一早就有,會不會廣泛執行就是另一回事,過往模糊地冇俾人追稅唔代表他日不會追番,若是小户,可能不會優先處理,隨着CRS全球征税系統日趨成熟,科技越來越發達,追唔追只看當局做唔做.例如1名內地稅務公民在香港用1百萬在獅子銀行做了3厘息約一年定期,一年賺了3萬蚊利息,理論上該名公民應自動自覺向當局申報,交20%税,只是過往沒太多人會甘做,以為永遠唔駛交增值稅.用1百萬在國內存1年定期1厘都冇,一年得9千幾元利息,在香港就有3萬元,主動申報扣20%,都有2.4萬元,遠高過内地.今天保險業總會出來重覆官方的說法,但強調就算要交稅,購買境外保險產品收益仍具優勢,是分散配置的好工具.不是唔俾買,但買的內地稅務公民一定不會大幅增加.用港股通買港股的內地人,收息已一早俾國家收左20%股息稅,收左股息不會被追收,故此高息股AH長期20至30%溢價是合理,溢價太多是福利.而不用港股通買港股收息的内地人,證券公司和銀行只要把客户資料傳給內地稅務部門,一樣走唔甩?保險红利,股息走唔甩,炒賣樓房獲利的資金會否是下一個目標?就看內地資金的情緒判斷和國家會否决心穩住香港樓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