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自由不等同財富自由
財務自由定義只是由擁有的資產制造出來的現金流足夠覆蓋全年支出,就算全年躺平唔做野,或㨂工做,都可活得輕輕鬆鬆,資産唔包括自住物業,已供完拿來放租就計.簡單公式如下:假設你居住的城市,1個人或成家人一年使費只要10萬元,只要儲夠25倍使費,即250萬元,就可透過投資,如買股票,債券,房地產物都好,只要每年收益不少於4%,就每年拿4%出來維生,250萬,1年4%回報就有10萬,1年要20萬生活成本,就要有500萬,如此類推,根本唔需要有幾多千萬才可做到,若回報多過4%,你的本金還會不斷增多,理論上到你離開地球,剩下的錢會好大舊,此學說統計,其實不一定要有25倍儲備,因為人到老年,使費並不會如想像般多,若投資得宜,本金越滾越大,根本不需要拿4%出來生活.fire 粗略又分lean fire, regular fire, fat fire. fat fire已無需討論,因已是富豪級,不是財務自由,而是財富自由,錢多到唔駛計要駛幾多.一般人的fire都係介乎lean fire 同 regalur fire之間,lean fire 就係嗰種勉強達標,入超市買野都要看價錢,看有冇優惠才買,若有子女,就只入讀公立學校而非國際學校,看醫生有時都會用政府系統,搭飛機都會搭廉航之類,消費都係要左計右計,避免超標.本金夠多或回報超哂標,就可進化成外出食野唔睇餐牌價錢,仔女讀國際學校,出外旅遊可使豪d之類.近年的確多左人在40歲前做到fire,特别是單身的,若早一些準備好, 避免過渡消費,及早儲蓄和投資,要做到25倍於每年總使費,都不是遥不可及的事,再者一早已初級財務自由並不是叫你不工作,而是已換取有選擇工作的自由,大可㨂鐘意的才做,為興趣工作就不再是偽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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