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外國國籍都會被視作税務公民會被追稅
越來越多案例已被確認,如一名中國公民, 多年前已在港工作,更拿埋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一年在内地逗留的日子也不超過183天,期間更在中港兩地同時置業,更有投資股票,又有交MPF,又在港交稅,以為自已已非中國稅務公民,內地的租金及其他收入應該不用交税,但原來最新的說法是,但凡是中國境內利用内地資源揾到錢,又有家人在内地生活,一樣要交稅及被罸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立金,哪管你有幾本外國護照或外地居留權和國籍,當然主要目標是好有錢的富人,其他高級打工仔唔一定會專門招呼.好有錢的過往大都是透過海外離岸信託把資產遷離東大逃稅,但呢一招今年已被新例封死,所有離岸信託產生的盈利都要交20%税,追溯至2023年.就算冇兑現留在信託内都要交.連長期看好海底撈的大摩都認為上周海底撈老板娘舒萍透過離岸信託以折讓價沽出2.59億股套現27.5億的事件與被追税有關,海底撈2公婆是新加坡國籍,但收入主要來自内地,而23至25年,海底撈家族一共收左23.8億股息,之前以為唔駛交稅,現在被追番過往欠交的税和罸款,就沽出小部份股份應付,但家族仍是持有4成幾的大股東.